115年臺中市第十六屆全市運動大會【滑輪溜冰】競賽規程
比賽地點:
花式溜冰:南區四育國中(南區復興路二段152號)。
競速溜冰:南區健康公園溜冰場(南區五權南路與忠明南路口)。
比賽日期:
競速溜冰:115年8月14日(星期五) 。
花式溜冰:115年8月15日(星期六)至8月16日(星期日)。
競賽項目:
200公尺計時賽。
500+D公尺爭先賽。
1000公尺爭先賽。
5000公尺計點賽。
3000公尺團體接力。
並排花式基本型。
並排花式自由型。
直排花式自由型。
選手參賽年齡與資格:
競速選手年滿12歲以上(民國103年8月1日前出生),花式選手年滿10歲以上(民國 105年 8月1日前出生),參賽選手應於報名截止日前遷入該行政區。
報名規定:
每單位在每項比賽,個人項目至多可報名2人,團體接力限報1隊至多6人,每人至多報名2項(競速項目團體接力不在此限)。
花式競賽內容:
並排花式基本型:比賽前一天由下列四組抽出一組。
10.17
11.16
12.15
13.14
並排、直排花式自由型:音樂2分45秒±5秒(自選音樂、動作)。
比賽規則:
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。
競速選手一律戴頭盔否則不得下場比賽。
團體接力採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,至該隊溜完全程,4人之上衣須相同。
如有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,取消該單位全部參賽資格。
花式自由型音樂請以MP3檔依1.組別2.姓名順序於8月1日星期(六)12:00前寄送 ecf0677@yahoo.com.tw 信箱。
競速比賽當日如遇雨天,召開臨時領隊會議決定延賽日期。
領隊會議:出埸序賽前由大會電腦抽簽後公布。
競速:115年8月14日(五)比賽前30分鐘於比賽地點。
花式:115年8月15日(六)比賽前30分鐘於比賽地點。
獎勵:
依據大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四條規定辦理。
績優種類團體錦標獎:依參賽行政區所獲金牌數男女分開計算,參賽隊伍在6隊含以上錄取前3名,計算頒發團體總錦標。金牌數相同時,以銀牌數計,依此類推。
績優個人含團體接力:各組競賽種類之競賽項目報名在8人(隊)以上取6名,7人(隊)取5名,6人(隊)取4名,5人(隊)取3名,4人(隊)取2名,3人 (隊)取 1名,前3名發給金、銀、銅牌及獎狀,第4名至第6名發給獎狀。
團體接力賽以實際下場4位選手給獎。